外籍人士來台灣自駕遊租車申請
短租注意事項
承租人需年滿20歲,持有「有效汽車駕照」一年以上。
外籍人士:承租人須年滿20歲,請出示互惠國核發之護照與國際駕照(需取照日一年內)及互惠國本國駕照正本。
應備證件:
(請先查閱主要國家(地區)對我國國際、國內駕駛執照態度一覽表(連結至公路總局),可否辦理簽證)
1.互惠國所發正式有效之外國國際駕照正本(另美國國際駕照目前僅承認由美國政府授權之AAA、AATA版本,並請留意「美國部分州別駕照」因不符平等互惠原則,即使其有上述版本之美國國際駕照亦無法辦理簽證) 。
2.互惠國所發正式有效之外國當地駕照正本。
部分高級車輛需年滿25歲且限白金信用卡以上付款。
為保護您的權益,承租車輛發生碰撞或失竊時,請保持現場,並立即報警處理,切勿與對方私下和解,並立即和本公司聯絡,否則承租人須負賠償責任,並無法享租賃契約書保險理賠保障。
車輛預約需支付預約期間租金總費用30%為保證金;無預付保證金者不保留優先承租權,本公司仍保有出車決定權。
燃油規定: 車輛所使用之燃油由承租人自備,還車時油量若少於出車時油量,承租人得選擇以下方式補足:
(1)自行至加油站加油。
(2)依本公司油耗收費標準支付油資,並開立發票以茲憑證。
其餘未盡事宜,以重型機車出租單(租賃契約書)條款說明為準